政府一直全力推动「过渡性房屋」发展。截至2025年11月底,我们已推出约18 400个单位1 供有需要的人士申请,而余下约2 700个亦会在今明两年内陆续落成。部分单位已经流转供第二批居民入住,流转率达162%。
房屋局一直因应个别过渡性房屋项目的实际情况,批准营运机构更灵活调整甲乙类租户比例。截至2025年11月底,已有28个项目获批调整比例至 60:40、50:50或20:80,从而有更大弹性去帮助轮候传统公屋未满三年而有住屋需要的人士,即「乙类租户」,以善用过渡性房屋资源,为更多有需要的市民改善生活环境。
房屋局由2024年 10 月 28 日起,批准个别过渡性房屋项目在有需要时,申请调整甲乙类租户的最高比例如下:
(i) 位于市区的项目:由原来的80:20甲乙类租户比例调整至70:30,或于有需要时进一步调整至60:40;
(ii) 位于扩展市区的项目:由原来的 80:20 甲乙类租户比例调整至70:30, 或于有需要时进一步调整至 50:50;及
(iii) 位于新界的项目:由之前最多 50:50甲乙类租户比例调整至最多20:80。
此外,因应「简朴房」规管制度于2026年3月1日开始推行,有分间单位住户可能会因分间单位需要进行改造工程以取得「简朴房」认证,或政府于为期十二个月的登记期完结后(即2027年3月1日起)开展的执法行动而受影响,当中部分住户未必能够在短时间内寻觅其他合适的居所。若有关住户符合申请「简约公屋」或过渡性房屋的资格,正在及陆续落成的多个项目可以为他们提供充足的住屋选择。尽管如此,政府理解部分住户现时未能符合相关申请资格,例如入息/资产超额,因此在2025年10月3日起在过渡性房屋新增「丙类租户」类别,为受「简朴房」规管制度相关的改造工程或执法行动影响,并且有迫切短暂安置需要的分间单位住户提供协助。
注1:包括现时正在营运及已结束营运的项目。已结束营运的项目分别为(i)「社会房屋共享计划」项目(共951 个单位);(ii)部分「先导计划」项目(共603 个单位);(iii)「南昌220」项目(89 个单位);及(iv)「乐屋」土瓜湾宋皇台道项目(110 个单位)。换言之,正在营运的单位数目为16 690个。
行政长官在2018年6月29日宣布了6项新房屋措施,当中包括发展过渡性房屋,因此,当时的运输及房屋局2 成立了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下称「专责小组」),以积极协助和促成各项由民间建议和推行的短期措施,务求增加过渡性房屋供应。
专责小组提供协助,促成了多个由非政府机构建议和营运的过渡性房屋项目,包括在空置私人住宅楼宇和空置政府处所内提供社会房屋,以及其他由不同非政府机构提出的措施,包括在空置的政府土地和私人土地上采用「组装合成」的方法兴建过渡性房屋,或把空置的非住宅楼宇(例如空置私人校舍或工业大厦)改建成过渡性房屋。
注2:运输及房屋局于2022年7月1日分拆为两个决策局,即运输及物流局和房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