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性房屋」概況

政府一直全力推動「過渡性房屋」發展。截至2025年8月底,我們已推出約18 400個單位1 供有需要的人士申請,而餘下約2 700個亦會在今明兩年內陸續落成。部分單位已經流轉供第二批居民入住,流轉率達162%。

房屋局一直因應個別過渡性房屋項目的實際情況,批准營運機構更靈活調整甲乙類租戶比例。截至2025年8月底,已有27個項目獲批調整比例至 60:40、50:50或20:80,從而有更大彈性去幫助輪候傳統公屋未滿三年而有住屋需要的人士,即「乙類租戶」,以善用過渡性房屋資源,為更多有需要的市民改善生活環境。

房屋局由2024年 10 月 28 日起,批准個別過渡性房屋項目在有需要時,申請調整甲乙類租戶的最高比例如下:
(i) 位於市區的項目:由原來的80:20甲乙類租戶比例調整至70:30,或於有需要時進一步調整至60:40;
(ii) 位於擴展市區的項目:由原來的 80:20 甲乙類租戶比例調整至70:30, 或於有需要時進一步調整至 50:50;及
(iii) 位於新界的項目:由之前最多 50:50甲乙類租戶比例調整至最多20:80。

此外,因應「簡樸房」規管制度於2026年3月1日開始推行,有分間單位住戶可能會因分間單位需要進行改造工程以取得「簡樸房」認證,或政府於為期十二個月的登記期完結後(即2027年3月1日起)開展的執法行動而受影響,當中部分住戶未必能夠在短時間內尋覓其他合適的居所。若有關住戶符合申請「簡約公屋」或過渡性房屋的資格,正在及陸續落成的多個項目可以為他們提供充足的住屋選擇。儘管如此,政府理解部分住戶現時未能符合相關申請資格,例如入息/資產超額,因此在2025年10月3日起在過渡性房屋新增「丙類租戶」類別,為受「簡樸房」規管制度相關的改造工程或執法行動影響,並且有迫切短暫安置需要的分間單位住戶提供協助。


註1:包括現時正在營運及已結束營運的項目。已結束營運的項目分別為(i)「社會房屋共享計劃」項目(共951 個單位);(ii)部分「先導計劃」項目(共603 個單位);(iii)「南昌220」項目(89 個單位);及(iv)「樂屋」土瓜灣宋皇臺道項目(110 個單位)。換言之,正在營運的單位數目為16 690個。


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

行政長官在2018年6月29日宣佈了6項新房屋措施,當中包括發展過渡性房屋,因此,當時的運輸及房屋局2 成立了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下稱「專責小組」),以積極協助和促成各項由民間建議和推行的短期措施,務求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

專責小組提供協助,促成了多個由非政府機構建議和營運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包括在空置私人住宅樓宇和空置政府處所內提供社會房屋,以及其他由不同非政府機構提出的措施,包括在空置的政府土地和私人土地上採用「組裝合成」的方法興建過渡性房屋,或把空置的非住宅樓宇(例如空置私人校舍或工業大廈)改建成過渡性房屋。


註2:運輸及房屋局於2022年7月1日分拆為兩個決策局,即運輸及物流局和房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