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在2024年《施政报告》中宣布以立法方式制订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的出租制度,合标单位将名为「简朴房」。政府提出「简朴房」规管制度建议方案,涵盖规管时间表、规管范围、现存分间单位登记制度、 「简朴房」认证制度、 「简朴房」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违法情况及罚则、上诉机制,以及执法方针及优次。
政府由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就「简朴房」规管制度的建议方案进行持份者咨询。欢迎持份者提出意见。
实施「劏房」租务管制的《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7章)第IVA部(《条例》)于2022年1月22日生效。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负责《条例》的执行工作。
《条例》旨在规管「劏房」租赁,为有关租客提供多方面的保障,包括为期四年(首租期两年和次租期两年)的租住权保障;限制续租时的租金加幅,不得高于估价署就所有类别的私人住宅物业编制和公布的全港性租金指数在相关期间的百分率变动,上限为10%;及禁止业主向租客滥收公用设施及服务费用(例如水费、电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