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委员团(简朴房)

上诉委员团(简朴房)是根据《简朴房条例》(第658章)(《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组织,负责处理任何人如因房屋局局长就《条例》第53(1)条所述的决定而感到受屈所提出的上诉。上诉委员团主席在收到上诉通知书后,会从委员团中委出一个上诉委员会,以聆讯有关上诉。

成员

  • 罗沛然博士(主席)
  • 陈嘉敏女士
  • 黎逸轩先生,JP
  • 许明明女士,MH
  • 胡庆业先生
  • 高东利先生
  • 简铭东先生,MH
  • 潘景和先生,MH
  • 张文嘉博士,MH
  • 梁秉坚先生
  • 李贞仪女士,MH
  • 关浩洋先生,MH
  • 林子麒先生
  • 蒋昭岚女士
  • 邱浚峯先生
  • 马键郁先生
  • 林灏泓先生
  • 莫书尉女士
  • 黄绮婷女士
  • 余伟沛先生
  • 张天祥博士,SBS
  • 许少伟先生,SBS
  • 谢志坚先生
  • 林家辉先生

查询

上诉委员团(简朴房)秘书处:


通讯地址: 九龙何文田佛光街33号房屋委员会总部四座5楼504B室
电话: 2129 3901
传真: 2129 3829
电邮: apbhu@h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