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旨在方便楼宇业主及占用人循简化规定,合法及安全地进行小规模建筑工程。
对以下两类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所发展物业的小型工程申请,房屋局独立审查组会以不同方式处理:
查阅受《建筑物条例》规管的楼宇
如在上述名单中的物业进行小型工程,订明专业人士或订明注册承建商须跟从小型工程呈交程序,呈交有关MW 表格。
如租客聘用承建商在上述名单中的物业进行小型工程,须跟从小型工程呈交程序,呈交有关的ICUMW 表格和屋邨办事处发出的「原则上批准书」。
如在受《建筑物条例》规管的房委会物业进行小型工程,有关工程的完工记录可以在「公屋查图易」上查阅。
如在不受《建筑物条例》规管的房委会物业进行小型工程,有关工程的完工记录将不会在「公屋查图易」显示。
**注:就小型工程记录而言,「公屋查图易」主要提供便利改建和加建工程的相关小型工程项目的记录。请查阅屋宇署有关的小型工程项目:https://bravo.bd.gov.hk/MWRemarks
房屋局独立审查组会对接获的小型工程呈交文件进行抽样审查,并可能考虑就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以及对违反法例规定的人士提出检控及/或采取纪律处分。
表格应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递交予房屋局独立审查组:
电话:3162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