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业主如在装修时拆除单位内的非结构墙(不涉及改建厨房或改动厕所 / 浴室位置或面积),乃属《建筑物条例》订明的豁免建筑工程,无需事先向房屋局独立审查组(本组)呈交图则审批,但这些工程仍需符合相关的《建筑物规例》的规定,例如:消防安全、结构安全,以及通风、采光设计等方面的标准。
但必须注意,如有关拆除 / 改动涉及结构构件,或影响耐火效能或逃生途径,则属《建筑物条例》下的「改动及加建」工程,业主须委任认可人士及 / 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向本组呈交图则审批,在取得批准和同意后,才可由注册承建商进行有关工程。
另外,如有关工程涉及竖设用砖建造的非承重墙,而以该楼宇单位的楼面面积每平方米计,该楼宇单位的加建墙壁总长度超过0.1米,则属《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下的小型工程项目,须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委任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 / 或订明注册承建商,在工程展开前及 / 或完工后通知本组。
一般业主较为关注的违规工程,包括拆除具有耐火效能的厨房门,拆除或改动厨房的非结构墙等(见附图)。这些违规工程有可能影响楼宇安全(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因此本组特此提醒业主和工程承办商(例如:承建商、设计师、建筑专业人士等),所有装修工程必须合乎法例要求,一旦发现有违规工程,本组将根据《建筑物条例》进行跟进和执法。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