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便覽(房屋)

房屋政策

香港的房屋政策現時由房屋局局長負責制定、統籌和監察。房屋署為房屋局提供支援,以及處理有關房屋的政策和事務。

政府在2014年12月公布《長遠房屋策略》(《長策》),當中的三大策略性方向為:(一)提供更多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善用現有資源;(二)提供更多資助出售單位,進一步豐富資助自置居所的形式並促進現有單位的流轉;(三)透過持續土地供應及適當的需求管理措施以穩定樓市,並在私人住宅物業銷售和租務上促進良好做法。

政府在2017年確立了政府房屋政策的四個元素:(一)房屋並非簡單的商品,在尊重自由市場經濟的同時,政府有其不可或缺的角色;(二)以置業為主導,致力建立置業階梯,為不同收入家庭重燃置業希望;(三)聚焦供應,在《長策》的基礎上,增加房屋單位;及(四)在新供應未到位前,善用現有房屋資源,協助長時間輪候公屋的家庭和居住環境惡劣的居民。

根據《長策》,政府會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以顧及隨時間而改變的社會、 經濟及市場的變化,並按需要適時作出調整。政府於2024年10月公布《長策2024年周年進度報告》。根據最新推算,2025/26至2034/35年度十年期的總房屋供應目標為440 000個單位。按照70:30的公私營房屋新供應比例,上述十年期的公營房屋供應目標為308 000個單位,私營房屋供應目標為132 000個單位。在公營房屋供應目標308 000個單位中,包括185 000個「公屋/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以及123 000個「其他資助出售單位」。政府已覓得足夠土地,可以滿足未來十年308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的供應目標。政府會繼續致力在《長策》的基礎上增加房屋供應。

私營房屋及消費者保障

在滿足市民的住屋需求方面,私營物業市場扮演重要的角色。截至2022年6月底,本港約有166萬個私人永久性房屋單位。政府定期公布私人住宅一手市場的房屋供應統計數字,以增加市場的透明度。根據2025年3月底的推算,未來三至四年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市場的供應量維持在較高的水平,總數約為105 000個單位,當中包括28 000多個貨尾單位、65 000多個興建中仍未售出的單位,以及12 000多個在已批出土地(熟地)上可隨時動工興建的單位。105 000個單位數字較上一季(即2024年12月底)減少2 000個單位。隨著政府持續有序地增加房屋土地供應,我們相信未來三至四年的私人住宅預計供應量將繼續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

為維持住宅物業市場的穩健發展,政府繼續採取雙管齊下的方式,一方面採取「供應主導」策略,以期長遠持續增加房屋土地供應;同時亦密切監察住宅物業市場情況,因時制宜,採取適當措施回應市場變化。

《地產代理條例》規定從事地產代理行業的人士/公司必須領取有關牌照。於1997年成立的地產代理監管局負責有關發牌工作、規管地產代理,以及提升地產代理行業的專業水平。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條例》)的實施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售監管局)的工作,令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更具透明度和更加公平、加強了對消費者的保障,以及為一手住宅物業賣方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自《條例》於2013年4月生效至2025年3月,銷售監管局已檢視相關銷售文件約194 600次及巡查售樓處及示範單位約6 530次。

推行公營房屋計劃的機構

香港的公營房屋主要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提供。房委會於1973年成立,是負責推行本港大部分公營房屋計劃的法定機構。房協則是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於1948年成立,負責提供某些特定類別的房屋,協助滿足市民的住屋需要。

公屋

公屋是為低收入家庭確立已久的安全網。於2025年第一季,約213萬人(佔人口約30%)居住於公屋單位,而公屋單位的數目則約為868 700個。

政府會繼續透過公屋協助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房委會的目標是為一般申請者(即家庭和長者一人申請者)平均約三年提供首次單位編配。於2025年3月底,約有116 400宗一般申請。在過去12個月獲編配的一般申請者的公屋綜合輪候時間及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均為5.3年。

按政府和房委會的政策,於編配公屋時,一般申請者會較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優先得到照顧。為此,房委會實施適用於非長者一人申請的配額及計分制。於2025年3月底,約有86 300宗配額及計分制申請。有別於一般申請者,在配額及計分制下:

  • 每年編配的單位受限於一個配額;
  • 各申請者獲配公屋的優先次序視乎其在計分制下所累積的分數;
  • 平均輪候約三年獲首次編配單位編配的目標不適用於配額及計分制申請者;以及
  • 房屋署會定期查核申請者的資格,並會取消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的申請,及那些不回應要求查核的申請者。

房委會已推行下列措施,確保公屋得以編配予真正有需要的人士:

  • 按照登記次序,向合資格的一般申請者編配公屋單位;
  • 要符合資格,申請者必須年滿18歲。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他在香港必須並無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任何權益。而且,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須接受包括入息及資產兩方面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申請者的家庭入息及總資產淨值不可超出指定限額。在配屋時,申請內必須有至少一半成員在香港住滿七年及所有成員仍在香港居住;
  • 公屋租約不能自動世代相傳。當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在生配偶,有關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人士,但他們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按「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限額)及符合「無擁有住宅物業權」的規定,以釐定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 公屋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由入住公屋開始,每兩年須向房委會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是否經常持續居於樓宇內及是否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租戶須授權房委會向有關政府部門/私營機構查核租戶資料,及表明同意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一個月內)向房委會申報;以及
  • 在公屋居住滿十年的住戶,須每兩年一次按「富戶政策」進行入息及資產申報(包括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以決定其繼續租住公屋單位的資格及應繳租金水平。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作出申報。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根據2025年3月通過收緊的『富戶政策』,由2025年10月的申報周期開始,當公屋住戶在連續兩個申報周期(即四年)的家庭入息超逾公屋入息限額四倍,亦必須遷出公屋單位;以及
  • 未住滿十年的住戶無須申報入息及資產,但他們每兩年須申報居住情況及有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若租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則不論其居住年期,仍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房委會的一貫政策,是把公屋租金定於可負擔水平。根據《房屋條例》,房委會須每兩年檢討公屋租金,並須按反映整體公屋租戶家庭收入的收入指數的變動而上調或下調公屋租金。公屋的租金已包括差餉、管理和維修保養費用。在2024年年中進行公屋租金檢討之後,於2025年3月底,公屋租金介乎每月539元至6,295元不等,平均月租約為2,523元。

以收入為基礎的租金調整機制,讓租金調整與整體公屋家庭收入的變動掛鈎,反映租戶的負擔能力,有助香港公營房屋計劃的持續發展。

資助自置居所

資助自置居所是房屋階梯的重要一環,既是中低收入家庭自置居所的第一步,也提供機會讓經濟條件已獲改善的公屋租戶自置居所,從而騰出其公屋予正在輪候公屋的人士。於2025年3月底,約有456 700個資助出售單位*,主要為居屋單位。為確保資助出售單位的售價符合目標家庭的負擔能力,定價機制已於2018年作出修訂,令居屋售價與私人房屋市場脫鈎,維持在巿民可負擔的水平。資助出售單位有轉讓限制。資助出售單位的業主如欲在公開巿場出售其單位,必須先行繳付補價,以解除轉讓限制。業主亦可透過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無須繳付補價把單位出售。

房委會在2014年至2024年一共推售了約48 400個新居屋單位。最新一批於2024年推售的約7 100個新居屋單位,將會在2027/28年度前入伙。除此之外,房協亦自2012年推出共約5 700個資助出售單位作預售/重售。

  • 「白居二」:除了新建居屋發展項目外,房委會的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可讓綠表申請者(主要為公屋租戶,亦包括已通過詳細審核的公屋申請者)購買未繳付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為回應中低收入家庭自置居所的訴求,房委會已通過恆常推出「白居二」,容許符合白表資格的買家#於第二市場購買未繳付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因應市場對「白居二」的反應持續熱烈,房委會將「白居二2020」、「白居二2022」及「白居二2023」的配額定於4 500個。為配合《2024年施政報告》一系列完善置業階梯的措施,其中包括支持青年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2025年1月通過由「白居二2024」起,把配額大幅增加1 500個至6 000個,新增的1 500個配額為「青年計劃(白居二)」配額,全數撥予40歲以下的青年申請者,其餘4 500個屬一般配額。
  • 「綠置居」:房委會於2018年1月把「綠置居」恆常化,提供另一個途徑讓綠表申請者置業。房委會在2016年至2025年一共推售約18 800個新綠置居單位。最新一期的「綠置居」項目預定於2025年第三季接受申請,提供約2 500個新綠置居單位,預計在2026/27年度入伙。
  • 「港人首次置業」(「首置」)項目:另外,政府亦推出「首置」項目,目標是協助既不符合申請居屋資格、又未能負擔私營房屋的較高收入人士,回應他們的置業期望。除了市區重建局首兩個已推售的「首置」項目(即「煥然懿居」第一和第二座,以及「煥然懿居」第三座)共售出超過600個「首置」單位,政府正推展另外數個「首置」項目,合共提供約5 000個「首置」單位。
  • 租置計劃:為加快出售租置計劃屋邨尚未售出的單位,並鑑於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在「綠置居2020/21」及「居屋2022」銷售計劃中反應正面,房委會經檢討後於2023年6月決定恆常化出售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居屋2024」推售約400個租置計劃回收單位,並在2025年5月開始選樓。房委會於2025年6月通過在「綠置居2024」下推售新一批租置計劃回收單位的相關銷售安排。
  • 出租計劃:參考房協「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出租計劃)的實施情況後,房委會於2019年7月通過以試行形式加入房協經優化的出租計劃,讓擁有單位達10年或以上而未補價的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的合資格業主將單位出租予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房委會考慮到房協就經優化的出租計劃進行檢討的結果,以及房委會參與計劃的成效後,於2021年6月通過恆常地參與計劃。截至2025年3月底,約2 010個合資格業主申請和約1 140個合資格租戶申請獲批,已簽訂租約的個案有518宗。

中轉房屋

中轉房屋主要是為受天災或政府清拆行動影響,並在臨時收容中心住滿三個月、通過「無家可歸評審」以及符合公屋申請資格的人士,在輪候公屋期間提供的中轉居所。

長者的住屋安排

於2025年3月底,在房委會及房協轄下公屋居住的60歲或以上長者約有769 000人,佔香港老年人口的約33%。政府將繼續通過各項配屋計劃,為有需要的長者優先編配公屋。於2025年3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編配的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公屋綜合輪候時間及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均為3.3年。為配合政府的「居家安老」政策,房委會推行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照顧長者公屋申請者和現居長者租戶的需要,包括賦予長者公屋申請者優先資格及鼓勵年輕一代照顧年長父母/親屬並與他們同住或於附近的屋邨居住,以便互相照顧。在樓宇設計及設施方面,房委會自2002年起,在新建的公營房屋陸續把「通用設計」概念的主要元素,應用在各類公用地方和單位內的無障礙設施。並把一些「通用設計」元素納入所有公屋單位的翻新工程。房委會亦會為公屋單位進行調適/改裝工程、增設長者健體設施/器材等。房委會執行部分房屋政策時,例如寬敞戶政策和經濟援助方面,亦會因應長者的需要而作適當安排。

《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建議房委會推出一項嶄新的優惠措施,容許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70歲的全長者寬敞戶,在調遷至較小的單位後,可享終身全免租金。

房委會於2019年12月推出試驗計劃,但凡所有家庭成員均年屆70歲或以上的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後,可享全免租金。措施旨在提供一個免租的住屋選擇給全長者寬敞戶,讓他們既可遷往另一個新或翻新單位,又可因免租調遷而節省生活開支;同時亦有助增加面積較大單位的供應,以分配予住戶人數較多的輪候家庭。房委會於2020年12月通過把此計劃恆常化及推出優化措施,將計劃涵蓋範圍擴展至居住在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及無獨立設備的「改建一人單位」的長者戶;以及把地區選擇由同一個區議會分區擴大至同一個公屋申請地區。

此外,房協推出不同類型的長者房屋項目,包括資助式的「長者安居樂」住屋計劃及非資助式的「雋悦」。兩個計劃均採用「終身租住」模式,為香港年滿六十歲或以上人士提供集居住、康樂、健康護理及社交支援服務於一身的居所,推動「居家安老」。2024年,房協在沙田乙明邨落成一幢全新的長者友善出租項目「松悦樓」,供轄下出租屋邨的全長者寛敞戶申請調遷,以騰出原有單位重新編配予其他有需要的家庭,善用公共房屋資源。除了興建長者住屋項目,房協近年亦研究在一般項目(包括出租及出售)加入「可改動設計」單位,及進一步採用通用及通達設計,讓住戶隨著年紀增長或身體所需,靈活地將單位改裝成長者宜居單位。此外,房協於2019年10月推出「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讓年滿六十歲並擁有房協的資助出售單位業權滿十年的業主,在未補價的情況下出售其原有單位,再在房委會或房協的第二市場購買一個面積較小的單位。

寮屋

透過推行清拆計劃及妥善安置居民,近年寮屋人口和寮屋數目均逐步減少。自2002年12月起,受清拆寮屋行動影響的家庭的安置資格已獲放寬。寮屋居民只要緊接在公布寮屋清拆行動日@前,已在1982年登記的住宅寮屋居住滿兩年,並符合申請租住公屋的資格,會被視作具備公屋申請已獲得登記兩年。如果預計他們可在12個月內到達編配階段,房屋署會提前處理有關個案。

「簡約公屋」

行政長官在2022年宣布推出「簡約公屋」,以盡快填補短期公營房屋供應不足的缺口,並改善居住於不適切居所的市民的生活環境和質素。政府主導興建「簡約公屋」,目標在2027/28年度前完成興建約30 000個單位,主要提供予輪候傳統公屋三年或以上的的人士入住,以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的家庭優先。當中首批「簡約公屋」(位於元朗攸壆路)約2 100個單位已在今年6月中全面入伙;而作為第二個落成及首個位於市區的彩興路「簡約公屋」項目(提供約2 290個單位),亦已於2025年9月初全面入伙。隨着「簡約公屋」項目陸續入伙,能為有需要的人士及家庭提供居住環境更好、設備更佳、租金較平及面積更大的單位,以至一系列的社會服務和支援。

協助不適切房屋住戶

政府自2020年開始大力推動過渡性房屋發展,向非政府機構提供工程撥款,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短期居所,同時亦能為有關臨時短期用地及建築物發揮更大價值。政府已落實提供21 000個單位的過渡性房屋,超出原來20 000個單位的目標。截至2025年8月底,我們已推出約18 400個單位供有需要的人士申請,而約2 700個亦會在今明兩年内陸續落成。部分單位已經流轉供第二批居民入住,協助更多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改善其生活環境。實施「劏房」租務管制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IVA部於2022年1月22日生效,為「劏房」租客提供多方面保障,包括提供為期4年的租住權;限制續租時的租金加幅;以及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收費等。

另外,為全面有序處理劣質「劏房」的「老大難」問題,行政長官在2024年《施政報告》中宣布以立法方式制訂「簡樸房」規管制度,日後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滿足居住環境最低標準,包括最低面積、最低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獨立廁所、供水要求、照明通風,以及獨立水電錶,並獲認證為「簡樸房」,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以確保相關分間單位能提供安全、衞生和合理的居住環境。《簡樸房條例》(《條例》)已在2025年9月下旬獲立法會通過,並將在2026年3月1日生效。「簡樸房」規管制度將提供48個月的過渡安排,讓分間單位的業主/營運者逐步過渡至符合「簡樸房」的要求。就此,房屋局會在《條例》生效當日推展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即至2027年2月28日),讓現存分間單位進行登記後,便可在登記期結束後享有36個月的寬限期(即2027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以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房屋局亦會在登記期結束後(即2027年3月1日開始)有序就違法出租無登記/無認證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以期逐步取締劣質「劏房」。

^ 公屋綜合輪候時間是計算在過去12個月獲安排入住傳統公屋或「簡約公屋」的一般申請者(即家庭申請者及長者一人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平均數,並不適用於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輪候時間是以公屋申請登記日期開始計算,直至首次配屋為止,但不包括申請期內的任何凍結時段(例如申請者尚未符合居港年期規定;申請者正等待家庭成員來港團聚而要求暫緩申請;申請者在獄中服刑等)。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的計算方法與公屋綜合輪候時間大致相同。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是計算在過去12個月獲安排入住傳統公屋的一般申請者(即家庭申請者和長者一人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平均數。

* 資助出售單位是指尚未補價,因而仍在接受房屋資助並有轉讓限制的單位, 至於可在公開市場買賣的已補價/毋須補價單位,則不包括在內。

# 白表申請者須符合房委會釐訂的申請資格,包括居港年期以及入息和資產限額的規定。

@ 繼發展局於2018年5月10日發表公布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2018年7月18日批准後,政府會以靈活方式評估最少連續居住/佔用年期,不單計算緊接清拆前登記日期前的連續居住/佔用年期,也計及清拆前登記日期當日後至2018年5月10日前的連續居住/佔用年期,藉此決定受影響人士是否符合特惠津貼及/安置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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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