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

行政長官在2024年《施政報告》中宣布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合標單位將名為「簡樸房」。政府提出「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涵蓋規管時間表、規管範圍、現存分間單位登記制度、 「簡樸房」認證制度、 「簡樸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違法情況及罰則、上訴機制,以及執法方針及優次。

政府已於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2月10日就「簡樸房」規管制度的建議方案進行持份者諮詢。房屋局會全速整合就「簡樸房」規管制度所收到的意見,並盡快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作總結和就規管制度的最新建議方案徵詢意見。


「劏房」租務管制

實施「劏房」租務管制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IVA部(《條例》)於2022年1月22日生效。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負責《條例》的執行工作。

《條例》旨在規管「劏房」租賃,為有關租客提供多方面的保障,包括為期四年(首租期兩年和次租期兩年)的租住權保障;限制續租時的租金加幅,不得高於估價署就所有類別的私人住宅物業編製和公布的全港性租金指數在相關期間的百分率變動,上限為10%;及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公用設施及服務費用(例如水費、電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