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中興建的預先認可的臨時構築物

過往,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中興建的大型臨時構築物,有機會要根據食物環境衛生署發出的《戲院及劇院以外的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申請指南》附錄八提交結構理據。 在這項簡化程序下,如在同一地點重複使用/復建預先認可的臨時構築物,而該臨時構築物由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監督下完成,則無需重複提交結構理據。有關 措施適用於室內及室外的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表格

請在遞交表格前,查閱《建築物條例》是否適用於有關建築物:
《建築物條例》是否適用的屋邨 / 屋苑 / 設施對照清單 PDF Version

如列表上屋邨 / 屋苑 / 設施在建築物條例是否適用一欄上屬“是”,請根據屋宇署規定使用其網站上的相關表格。
屋宇署規定使用其網站上的相關表格

如屬“否”,才須使用下列相關表格。

表格標題 表格編號 下載
申請納入預先認可的臨時構築物名冊(暫時只提供英文版本) ICU PTS-1 ICU PTS-1
ICU PTS-1(Word 格式)
重複使用/復建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預先認可的臨時構築物的安全證明書(暫只提供英文版本) ICU PTS-3 ICU PTS-3
ICU PTS-3(Word 格式)

圖示:PDF 格式 PDF 格式
圖示:Microsoft Word 格式 Microsoft Word 格式